弃子。”

楚灵秀裹着棉被,一脸呆萌地看着林贝贝的嘴唇开开合合,好一会儿才说:“我不会喜欢陆聿则。”

也不会喜欢其他任何人!

她是吕晋楠的媳妇儿。

就算吕晋楠现在不想娶她,但他给过了彩礼,不管多久她都要等着他的。

除非他结婚了,确定不会要她了,她才能去和别人谈恋爱的。

林贝贝见楚灵秀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,心里高兴。

“只要不谈恋爱,他要招秘书的事,你可以去试试。”

灵秀身上有股韧劲,肯学,也聪明。但可能是由于农村出身,总是自卑,不敢去那些看起来太过高级的地方做兼职。

等她毕业,洗碗工这样的经验,不会给她的简历加半分。

林贝贝说:“下午我没课,我陪你去看看?”

其实楚灵秀心里有些拿不准,听到宿友肯陪同,感激地道谢。

二人下午就来到陆聿则的公司。

位置是兴宁街的一幢写字楼,六楼。

说是公司,其实职员就几个人,在六楼租了三分之一的场地,加上老板连十个人都不到。

陆聿则亲自接待楚灵秀。

林贝贝看到陆聿则的第一眼,有些愣住。

这男人长得很高,目测绝对超过一米八,肩宽腰窄,身上的气场挺强,有几分上位者沉淀下来的威压。但那张脸,又保留着几分鲜活的少年气。

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会被轻易迷住的类型。

林贝贝突然有些明白——

难怪第一次见面,灵秀就愿意借钱。

长成这样,别说借钱了,定力差点的,估计魂都能丢给他。

陆聿则知道林贝贝是林灵秀的宿友,对她也热情了几分,跟她握手,又介绍自己的公司。

反正就是做软件的,对接互联网。

林贝贝听了一会,替宿友问出最实际的问题,“这里离学校挺远的,每天来回坐车很辛苦,陆老板能给灵秀开多少钱一个月?”

陆聿则沉默了一下。

最后道:“灵秀说过她白天有课,不能每天过来。这样吧,我给她算日薪,来一天算120元。”

原本,楚灵秀也有些担心,陆聿则邀请她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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